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bast and leaf fibres textile industry
标准号:GB 28938-2012 2013-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麻纺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麻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麻纺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麻纺企业和拥有麻纺设施的企业的脱胶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麻纺企业和拥有麻纺设施的企业(包括亚麻温水沤麻企业或场所)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麻纺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1211/W02012111666287269627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