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ammonia industry
标准号:GB 13458-2013代替GB 13458-2001 2013-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合成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硝酸、复混肥以及联碱法纯碱生产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代替GB 13458-2001)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1303/W0201303253992961055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