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672/2017-0110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土壤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 生成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名 称: 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
文 号: 公告 2017年 第42号 主 题 词:
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实施。原《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常规申报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09/W020170905332810474409.pdf
2.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09/W020170905332810541318.pdf
3.常规申报理化特性数据豁免条件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09/W020170905332810579692.pdf
4.常规申报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09/W020170905332810619380.pdf
5.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09/W0201709053328106544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