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672/2017-02062 分类: 环境科技及其管理信息\环境科技管理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名 称: 关于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文 号: 公告 2017年 第69号 主 题 词: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6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予公布,供参照执行。以上文件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关于发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1999〕134号)废止。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1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2日印发
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所称的机动车是指我国境内所有新生产及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和车用发动机,以及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所有在用汽车、摩托车。本技术政策提出了机动车在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大气、噪声、水、固体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方法,涉及范围包括机动车、车用油品、检测设备等。
附件: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12/W0201712185670038181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