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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技术规范  >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已作废)》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已作废)

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waste


( GB 9133-1995 代替GB 9133-88 1996-08-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圹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附件: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 9133-1995 )

http://www.mee.gov.cn/image20010518/2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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