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waste
( GB 9133-1995 代替GB 9133-88 1996-08-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圹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附件: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 9133-1995 )
http://www.mee.gov.cn/image20010518/20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