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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政策要求  >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的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12/W020211215522462702309.doc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12/W020211215522462871077.doc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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