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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政策要求  >  《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水务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各流域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附件:“十四五”节水型建设规划.pdf

https://www.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226211233/attach/202111/da772301e14545a4b21657d7aaa5868a.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 业 农 村 部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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