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工程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http://www.hyhbzj.com/userfiles/files/2019/c9c6e5c09b397d8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