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相关要求,现将255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255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6/W020210623376490432555.pdf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