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锑采选、冶炼和锑白(三氧化二锑)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生产工艺与设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矿山生态保护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锑采选、冶炼和锑白(三氧化二锑)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g/201511/W0201909054855342649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