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标体系规定了再生纤维素纤维(粘胶法)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 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要求。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对采用棉浆粕、木浆等溶解浆为主要原料经粘胶法生产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其他浆粕为原料的企业可参照使用。
https://www.ndrc.gov.cn/fggz/hjyzy/hjybh/201707/W0201909114776143689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