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标体系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淡水(池塘)养殖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附件:6.淡水养殖业(池塘)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1/P0202101193949036263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