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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技术规范  >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Emissions contro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non-road diesel mobile machinery

标准号:HJ 101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以下简称机械) 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和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其装用的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 排放达标检查、 在用符合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

  — 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 叉车、压实机械、 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掘进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凿岩机械等);

  — 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 林业机械;

  — 机场地勤设备;

  — 材料装卸机械;

  — 雪犁装备;

  — 工业钻探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其装用的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 排放达标检查、 在用符合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

  — 空气压缩机;

  — 发电机组;

  — 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

  — 水泵。

  三轮汽车及其装用的柴油机、 额定净功率小于 37kW 的船舶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执行本标准。


附件: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dqhjbh/dqydywrwpfbz/202012/W020201231458195863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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