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W020201130399742157558.pdf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