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法规搜索工具  >  其他  >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结合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情况,现主动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公布我省仍有余量可接收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含重金属污泥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见附件1-3)。请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在辖区内公开公布信息,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对接等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内现可接收焚烧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http://gdee.gd.gov.cn/hygq/content/post_2332964.html 

          2.省内现可接收填埋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http://gdee.gd.gov.cn/hygq/content/post_2332964.html 

         3.省内现可接收含重金属污泥类经营单位信息表

http://gdee.gd.gov.cn/hygq/content/post_2332964.html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