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条件适用于玻璃纤维原料球、玻璃纤维纱生产企业。本规范条件是鼓励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附件:玻璃纤维行业规范条件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8005631/part/8006242.doc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800563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