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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政策要求  >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管理,促进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我局于2018年1月印发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截止2018年3月14日,共有126家从业单位进行登记,其中:监测检测类单位38家、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类93家、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类79家、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类45家、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类25家、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类60家。现予以公布。

尚未进行登记或需要更新资料的从业单位可按照《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指南(试行)》要求,前来我局办理登记。我局将定期更新从业单位名单。

附件: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第一批)

http://sthjj.gz.gov.cn/gzepb/ggqstz/201803/a69ec29a0ebc47e69c284b06a02182ef/files/b804e4b8c6d64e01b0178820db479da0.docx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杨宇、古志恒,联系电话:83203687、832036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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