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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驻厅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第十二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领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pdf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79/379706/2708750.pdf  

本规定适用于我厅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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