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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技术规范  >  《广东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DB 44/2208-2019》

广东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DB 44/2208-2019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 500 m3/d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500 m3/d 及以上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 GB 18918 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发布稿)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79/379780/2709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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