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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机动车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6号文)的要求,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用车大户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4个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印发


本指南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时的检查对象、检查环节、检查工作流程、检查内容、信息报送、问题处理建议和检查纪律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及其委托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对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为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


广东省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docx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89/389977/2953147.docx

本指南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用车大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问题处理建议、信息报送和检查纪律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用车大户的监督检查工作。

广东省用车大户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doc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89/389974/2953147.doc

本指南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检查流程、检查内容、问题处理建议、信息报送和检查纪律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doc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89/389975/2953147.doc

本指南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时的检查对象、检查环节、检查内容、检查流程、问题处理建议、信息报送和检查纪律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及其委托的地级以上市人生态环境局对生产、进口、销售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为机动车生产、进口、销售企业。

广东省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指南(试行).doc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89/389976/295314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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