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不再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单位进行评估推荐,不再要求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辐射活动人员参加原推荐单位辐射安全培训。
二、从2020年4月1日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未到期的继续有效),通过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培训考核网址:http://fushe.mee.gov.cn/)参加线上免费培训和生态环境部考务系统线下集中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扫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在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报名/考核”页面中查阅。
三、我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工作已委托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组织与实施,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请咨询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联系人:李文慧,020-84219157/1316830230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