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 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 VOCs 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 VOCs 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 VOCs 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 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 刷生产活动。
附件: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
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382/382552/27243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