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和报送信息,我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011/t20101119_197728.htm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 信息 公告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