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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有关工作部署,为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源防渗、废弃井封井回填相关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和《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污染源防渗的原则、工作内容、 流程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已建成的工业企业、 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的防渗工作,其他污染源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不适用于放射性核素的开采、加工场地及核废料贮存 场地的防渗工作。


附件: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3/W020200309363265768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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