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the assessment of regional biodiversity
标准号:HJ 623—2011 2012-01-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指标及其权重、数据采集和处理、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基本单元的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
附件: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2011)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tzl/201109/W0201201305170179759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