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Fluorine reagents spectrophotometry
标准号:HJ 488—2009 代替GB 7483—87 2009-11-01 实施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氟化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以F计)的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0910/W0201111145364739227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