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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M10 and PM2.5

标准号:HJ 653-2013         2013-08-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308/W020130802490214763850.pdf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修改单

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8/W020180815395618286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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