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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SO2、NO2、O3 and CO

标准号:HJ 654-2013         2013-08-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308/W020130802491142354730.pdf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修改单

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8/W020180815395619035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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