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M10 and PM2.5 Sampler
标准号:HJ 93-2013代替 HJ/T 93-2003 2013-08-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的性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以下简称PM10和PM2.5采样器)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是对《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PM2.5采样器的相关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代替 HJ/T 93-2003)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308/W020130802491940182117.pdf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修改单
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8/W02018081539561938148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