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32 elements-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metry
标准号:HJ 776-2015 2016-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32种元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32种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32 种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银、铝、砷、硼、钡、铍、铋、钙、镉、钴、铬、铜、铁、钾、锂、镁、锰、钼、钠、镍、磷、铅、硫、锑、硒、硅、锡、锶、钛、钒、锌及 锆等 32 种元素可溶性元素及元素总量的测定。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512/W0201512146278147393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