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Textile and dyeing industry
标准号:HJ 879-2017 2018-01-01 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712/W0201712275886457050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