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noise
标准号:HJ 907-2017 2018-03-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提高声环境监测能力,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选型和检测。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712/W0201712205911086463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