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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oating

标准号:HJ 1086-2020         2020-04-01 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 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 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面向装备制造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工艺知识 第 1 部分:通用制造工艺分类》 (GB/T 22124.1)界定的热喷涂工序,其自行监测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 或其他行业指南。 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 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2001/W020200113417476489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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