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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标准号:环发[2002]26号         2002-01-30 实施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煤炭开采和加工、煤炭燃烧、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相关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并作为企业建设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政策控制的主要污染源是燃煤电厂锅炉、工业锅炉和窑炉以及对局地环境污染有显著影响的其他燃煤设施。重点区域是“两控区”,及对“两控区”酸雨的产生有较大影响的周边省、市和地区。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rfzjszc/200607/t20060725_91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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