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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标准号:HJ885—2018         2018-03-27 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钢铁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程序、核算方法选取原则及主要内容、核算结果等。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及方法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热轧及冷轧(含酸洗和涂镀)等主体生产过程和原料准备、制氧、石灰等公用辅助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不适用于黑色金属矿采选、铁合金冶炼、电渣炉冶炼以及焦炭、半焦(兰炭)的生产过程。执行GB13223的锅炉源强按照HJ888进行核算;执行GB13271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进行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 HJ885—2018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rfzjszc/201803/W020180329582067501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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