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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cement industry

标准号:HJ 886—2018         2018-03-27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的程序、方法及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方法及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水泥粉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源强核算,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排放的废气特征污染物源强核算。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可参照执行。执行 GB13223 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 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进行核算;执行 GB13271 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进行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HJ 886—2018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rfzjszc/201803/W0201803295828224501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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