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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textile and dyeing industry

标准号:HJ 990—2018         2019-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等。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 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生产过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执行 GB 13223 的锅炉等污染源源强按照 HJ 888 进行核算;执行 GB 13271 的锅炉等污染源源强 按照 HJ 991 进行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990—2018)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rfzjszc/201901/W020190116536548201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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