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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of pollution emission auto monitoring system

标准号:HJ 477-2009         2009-10-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统一性能指标,确保现场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选型使用和性能检测;对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功能的现场监测仪表,只规定其用于数据采集传输功能部分的性能指标和校验方法。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qt/200907/W020111114525637509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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