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ue gas limestone/limegypsum desulfurization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rmal power plant
标准号:HJ/T 179-2005 2005-10-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火电厂可持续发展和烟气脱硫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容量为400t/h(机组容量为100MW)及以上燃煤、燃气、燃 油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加装的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规划、设 计、评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
对于400t/h以下锅炉,当几台锅炉烟气合并处理,或其他工业炉窑,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 法脱硫技术时参照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hgc/200510/W020110127374929049901.pdf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修改方案
5.3.2.5修改为: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http://www.mee.gov.cn/gkml/zj/gg/200910/t20091021_1717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