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法规搜索工具  >  技术规范  >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Flue gas circulation fluidized bed desulfurization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rmal power plant

标准号:HJ/T 178-2005   2005-10-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火电厂可持续发展和烟气脱硫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容量为65~1025t/h(机组容量为15~300MW)燃煤、燃气、 燃油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工艺烟气脱硫工程的规划、设计、评审、采购、 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业炉窑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艺时,可参照执行。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hgc/200510/W020110127374141814567.pdf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修改方案

  5.2.2.5与5.2.2.6合并,修改为:5.2.2.5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5.2.2.7条编号修改为5.2.2.6。

 http://www.mee.gov.cn/gkml/zj/gg/200910/t20091021_171787.htm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