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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to the Operation of Centralized Incineration Disposal Facilities for Hazardous Waste (On Trial)

标准号:HJ 515-2009    2010-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内容以及监督管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hgc/201001/W020111114566136680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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