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lue gas ultra-low emission engineering of coal-fired power plant
标准号:HJ 2053-2018 2018-06-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建设及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相关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1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配套锅炉(不含 W 火焰炉)的 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燃煤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以及环境监理、排污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 100MW 以下燃煤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的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hgc/201808/W0201808313939525311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