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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Aerosol Products


标准号:HJ/T 222-2005 代替HJBZ 43-2000    2006-01-01 实施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无氟氯化碳化合物(CFCS)气雾剂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不适用于杀虫气雾剂产品。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HJ/T 222-2005)

http://www.mee.gov.cn/image20010518/6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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