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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搜索工具  >  技术规范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Toner cartridge


标准号:HJ 570-2010   2010-07-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鼓粉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成像方式的打印设备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和再使用零件全新制造的鼓粉盒。本标准不适用于打印媒体介质尺寸规格为A2(594mm*420mm)以上(含A2)的打印设备以及打印速度大于70(页/分钟)打印设备所使用的鼓粉盒。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 (HJ 570-2010)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z/201005/W020130204567377207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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