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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录音笔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Voice recorder

标准号:HJ 2510-2012    2012-06-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录音笔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录音笔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快闪存储器作为存储媒体的录音笔。其他包含快闪存储器功能模块的设备可参考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录音笔(HJ 2510-2012)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z/201204/W020120410341098793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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