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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Video cameras

标准号:HJ 2513-2012   2012-06-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摄像机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盘等,不适用于广播级摄像产品。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HJ 2513-2012)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z/201204/W020120410343523351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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