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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omputers and displays

标准号:HJ 2536-2014代替HJ/T 313-2006   2014-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微型计算机、显示器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微型计算机、显示器产品环境保护设计、产品生产阶段、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能耗、噪声、产品包装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参照美国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第1680号标准,日本环境协会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NO.119”《“Personal Computers, Version 2.4》;北欧白天鹅生态标志标准Nordic Ecolabeling of Computer,Version6.1;瑞典TCO标准“TCO Certified Desktops 3.0”、“TCO Certified Displays 5.2”;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J/T 313-2006)进行了修订。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计算机工作站及显示器。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J 2536-2014代替HJ/T 313-2006)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z/201404/W020140409499908085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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