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ir cleaner
标准号:HJ 2544-2016 2017-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空气净化器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环境设计、生产过程、产品性能、包装和产品说明提出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寓所及类似用途场合,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HJ 2544-2016)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jbz/201612/W0201612023135686223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