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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Production of kraft chemical wood-pulp, paper industry

标准号:HJ/T 340-2007    2007-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即本色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和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 (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 (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即本色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和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HJ/T 340-2007)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qjscbz/200704/W020111214528101215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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