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General wastewater treating process
标准号:HJ1120—2020 2020-03-11 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 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单位中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pwxk/202003/W020200324439855077895.pdf